2008年6月3日星期二

传媒的英文水平??

我不是要替Sharon Stone说好话,我也觉得Sharon Stone"失言",不过也要先搞清楚她“失言”到底“失”在哪里。

全文转载:香港传媒的英文水平



Sharon Stone 原文的一段:
1. And all these earthquake and all these stuff happened and
2. I thought: Is that karma,
3. when you are not nice that bad things happen to you?

有线娱乐新闻台的字幕翻译:
1. 而现在发生这个地震
2. 这该是报应吧
3. 而你不好当坏事发生在你身上
##CONTINUE##
1. happened <--- 发生了,为何会译出了「现在」?
应译作:「当所有地震及相关的事情发生了」--「所有事情」是可圈可点的,例如包括豆腐渣工程。

2. I thought <--- 要留意,英文是有 tense 的,I thought 是解:
「我之前想」--这四个字完全不见了

原文是 "Is that Karma, ... ?",不是 "That is Karma!",问号去了哪里?有线的错误是故意,还是英文差到这个程度?

在英文中,把 Is 倒置在 that 前面,就是疑问句,这是小学生也懂的英文常识。有线却偏要译作「这该是报应吧」,是完全不合乎常理的!
应译作「我之前在想:『这是报应吗?』」

她之前在想的,到后面已经完全被推翻了--她哭,她学识了西藏组织教导的「以德报怨」一课。

可是有关人等却故意把后半部全部删去,然后再把「之前想」、「这是报应吗?」,改做「这该是报应吧」

语意和内容完全被改,问号的「吗」改作感叹号的「吧」,这是否合理的翻译水平?

去 google 找一找,有几多人可以离谱到译作「地震很有趣」、「因为不让西藏独立」--
这全部都是离谱到不得了的翻译。

「Well you know it was very interesting because at first, you know,」--有线译作
「你知道这是件有趣的事情」

那个英文字译出了「事情」? --就是因为这个「事情」,令人联想到她说地震是有趣,而根本原文从来没有这个意思。

because at first 「因为最初」--的意思完全不见了,有线宁可把语意中没有用的 you know,都要硬翻译做「你知道」,却把有最重要意思的「因为最初」四字完全删去。

在后面虽然出现了「因为首先」,但闪动的时间太短,而且和原本的语意打断了,结果大家就只拿着「你知道这是件有趣的事情」而大造文章。

何况,it was very interesting 在这里的意思,是「这是非常值得讨论的事」,或者读者从牛津高阶找出来的意思「耐人寻味」,而绝不是「有趣的事」--差之毫厘,谬之千里。

「I am not happy about 」有线译作「我很不喜欢」
无论译作:「我不开心,我不快乐」,也没有理由译作「我很不喜欢」吧? 有很 (very) 吗?

I am not happy about the ways the Chinese were treating the Tibetans
明明是「中国人对待藏人的方式」,有线却改做「中国对待西藏的方式」

这是否欺骗?

Sharon Stone 至多说了:「中国人对西藏人不好」的意思,可是香港记者就把「对西藏人不好」译作「不让西藏独立」。
这是甚么逻辑偷换概念?

1870 年普鲁士宰相俾斯麦,就是靠篡改法国的电文,用来激起全个德意志人民的愤怒,然后成功对法国宣战。

可是不要忘记,当年的普鲁士是独裁国家,1870 年没有新闻自由,没有互联网,可是今日的香港却…… 仍然有一些。

问题就看看人民的质素了……

到最后,问问你自己,以上这些小学生程度的英文问题,是否有线的记者质素差到 ?
还是,这是有意的曲解、篡改、变造新闻的行为?

最后一点,外国人认为莎朗史东失言,最简单的,就是政治和灾情不应混为一谈,从这个角度看,她作为一个明星,的确有失言。

但她的失言却被放大了翻译放大了无限倍,变成恶毒的攻击--这却是华文媒体翻译的「功劳」


「九仓集团与美国 United Global Com Inc . 就有线电视合同问题纠缠逾六个年头的案件终于了结,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九仓败诉,须赔偿约二亿美元予控方。该集团过去已就美国上诉案件作出达 15.6亿港元的拨备,此结果对九仓的财务不会构成影响。」

莎朗史东如果在美国向有线的错误翻译索偿,要求赔偿一切在大中华市场上的损失的话,不知结果会如何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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